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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業全國聯合會福利互助委員會辦理110年度互助車輛投保任意第3人責任保險之相關事宜:
ヾ110年度互助車輛任意第3人責任保險,互助會已與富邦、華南、第一、新光、旺旺友聯等5家產險公司簽訂保險合約,各會員公司可自由選擇投保。
ゝ保險期限自110年2月1日至111年2月1日止,互助會規定投保之基本保額:200萬/1,000萬/10萬+超額100萬(即每一事故每人傷害最高理賠200萬,每一事故最高理賠1,000萬,每一事故財損10萬,每一事故超額險最高理賠100萬;每一故致人員傷亡或財損其超額險可交叉使用分配扣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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